更新日期:【2021】年【1】月【18】日
生效日期:【2021】年【1】月【18】日
本协议是网易云音乐歌房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和主播(以下称“主播”或“贵方”)就开通、使用网易云音乐歌房直播功能(以下简称“本服务”)所约定的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协议,下称“本协议”。除非贵方与本平台另有其他约定,贵方与本平台之间与本服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均适用本协议。贵方勾选“我同意”,即表示贵方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地毫无保留地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1、本平台为贵方提供直播技术服务。贵方根据本平台注册要求及规则,在本平台上申请成为本平台主播,在本平台从事网络直播活动,可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从事唱歌、跳舞、演讲、朗诵或其他才艺展示的直播活动(以下简称“网络直播”)。本平台有权独立决定是否给予贵方主播资格。若贵方为自然人,贵方须年满18周岁。
2、签署本协议前,贵方已充分了解本平台之各项规则及要求,且有条件及有能力、资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主播职责及义务。本协议对贵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可强制执行的法定义务,贵方对本协议下所有条款及定义等内容均已明确知悉,并无疑义。
3、贵方承诺并声明在本平台进行网络直播时符合所在地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履行本协议名义从事其他违反中国及所在地法律规定的行为。
1、本平台有权制定平台运营制度及对主播的管理规则,有权对贵方进行管理和监督,有权根据运营情况对相应规则做出调整或变更,贵方对此表示理解、同意和接受,并服从本平台的统一管理。
2、本平台有权对贵方进行考察、评判,以确立(取消)对贵方的奖励或处罚,具体考察项目及标准由本平台另行制定,无需额外征得贵方同意。如本平台希望与贵方就直播事项进行深入合作的,可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另行签订正式的主播合作协议。
3、直播房间号的所有权归属本平台所有,贵方完成注册申请且经本平台审核通过后,获得直播房间号的使用权。直播房间号仅限于贵方本人使用,禁止赠与、转让、出借、出租或售卖。贵方理解并同意,本平台有权随时更改和收回直播房间号。
4、贵方同意授予本平台在全世界范围内免费地、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使用和转授权贵方通过本平台发布或贵方使用本平台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以下简称“主播成果”)等,本平台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复制、发行、改编、汇编、传播、修改、再许可、摄制、翻译、创建衍生作品、出版、表演、放映等方式使用相关内容。
贵方的上述授权是独占性的,贵方及任何第三方未经本平台同意,不得将贵方在本平台上的任何直播内容等进行复制、修改、编辑、转让、使用、传播、转播、汇编或作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截取视频信号、编辑视频/音频/文字和其他形式的内容等行为。贵方许可本平台有权就任何主体侵权而单独提起诉讼或开展其他法律行动,并获得全部赔偿。
5、本平台有权对贵方的网络直播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贵方应在收到本平台的建议和意见后,按照本平台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整改,否则本平台根据平台规则处理。
6、本平台有权使用贵方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贵方真实姓名、笔名、网名、曾用名及任何代表贵方身份的文字符号)、肖像(包括但不限于真人肖像及卡通肖像等)进行本平台的各类宣传。
1、贵方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及个人资料,不得以虚假、冒用的居民身份信息、企业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进行注册并认证,若贵方的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贵方应及时更新。贵方承诺不会因执行本协议损害任何第三方合法利益,贵方接受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对贵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亦不会使本平台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贵方应自行承担费用配备网络直播所需要的网络、支持视频和语音的设备,并保证直播图像清晰、语音质量清晰、稳定。
3、贵方在网络直播过程中,应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如贵方在网络直播过程中,导致贵方或任何第三方遭受任何损害的,贵方应独立承担责任,本平台因此遭受损失的,贵方应当一并赔偿。
4、贵方承诺直播必须用作本协议约定的网络直播或本平台根据平台发展需要而增加的其他业务用途,不得用于其他任何非本平台允许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提供广告、推介等服务,或从事任何违法行为)。
5、贵方开展本协议项下网络直播事项和/或在本平台上发布的所有信息/资讯/言论/内容等均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违法、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身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以及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的链接。
6、贵方承诺积极维护本平台及本平台形象,贵方不会做出有损于本平台及/或本平台形象或利益的行为,本协议期内及协议终止后,贵方不会通过任何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博客、微博、微信、聊天群、主播粉丝聚会等)暗示或发布不利于本平台及/或本平台形象的言论。
7、未经本平台书面同意,贵方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口播、视频贴片等)提及或露出第三方品牌的相关信息,发布或直播的内容不得含有商业性质的信息。贵方不得引导或为本平台现有用户、其他主播及本平台员工进入其他第三方竞品平台(与网易云音乐歌房直播存在竞争关系的网络直播或K歌平台及移动端应用程序,统称“竞品平台”)提供任何信息或便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联络上的协助、进行说服工作等。未经本平台书面同意,贵方不得在本平台上设置网络链接信息。
8、网络直播费用:贵方在本平台提供演艺直播活动后,有权依据当时适用的分成政策,根据用户赠送的虚拟礼物价值等因素而获取一定的收入。贵方可登录个人中心页查阅具体信息。除本平台与贵方关于网络直播费用另有约定外,贵方收入金额以个人中心页显示的虚拟币“云朵”金额为准。贵方可按照本平台的兑换规则,将“云朵”金额兑换为人民币进行提现(以下简称“提现”)。具体提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云朵”兑换人民币的比例、提现限额、提现时间等,由本平台另行发布并不定时更新,贵方应按照平台提示实时查看。贵方了解及确认“云朵”金额仅能用于提现,不能用于在本平台进行任何赠与或任何交易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虚拟礼物及虚拟物品等。
贵方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平台或本平台委托或指定的第三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预扣预缴, 如贵方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补税的,需补税款由贵方自行承担。贵方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由贵方自行申报。若贵方通过第三方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经纪公司、公会、工作室)与本平台进行合作的,费用由该第三方机构发放,则本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无相关费用的发放义务。
主播和本平台在此明确约定:
(1)核算贵方应得费用之数据由本平台统计,并由本平台对费用进行最终核算。贵方同意本平台按该等统计数据及核算结果向其结算费用。
(2)双方非劳动关系,贵方不隶属于本平台。除支付主播网络直播相应的费用外,本平台及/或其关联公司无义务承担贵方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福利和医疗保险费用。
9、因未成年人或者其他精神状态有异的用户消费产生的纠纷,贵方应积极配合本平台调查,本平台有权根据平台后台信息、用户提供信息等信息判断贵方是否存在引诱消费或其他不当行为;如本平台或行政司法机关认定需要向前述用户进行退款的,贵方应予配合,否则本平台有权暂时冻结贵方账户或在贵方网络直播费用中进行划扣。
10、贵方有权参加本平台不时发布的活动,活动内容及规则以平台发布信息为准,因活动产生的收益、费用等可按照平台活动规则及/或贵方与本平台间的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1、贵方应严格遵守本平台的保密制度,承诺无限期保守本平台的商业秘密。因贵方违反约定使用或披露本平台商业秘密和信息使本平台及/或本平台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贵方应赔偿本平台损失。
商业秘密是指由本平台提供的、或者贵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了解到的、或者本平台对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与本平台业务有关的,能为本平台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与本平台行政管理有关的信息和文件(含本协议及相关协议内容)、贵方从本平台获得的网络直播费用的金额和结算方式、标准、权利归属方式、授权方式、客户名单、其他主播的名单、联系方式、网络直播费用、本平台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2、贵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未经本平台书面授权或同意,对本平台的商业秘密不得:
(1)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或不特定的公众进行传播、泄露;
(2)为非本协议的目的而使用本平台的商业秘密。
3、本协议终止后,贵方应将本平台商业秘密悉数返还本平台,或在本平台监督下,将记载本平台商业秘密的全部文件销毁。
4、本条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1、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本协议、《网易云音乐服务条款》、《网易云音乐隐私政策》以及本平台可能不时发布的其他相关协议、规则、声明、政策等内容。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贵方同样应当遵守。本平台有权在必要时单方变更、终止、中止本协议或上述内容,并在相关页面进行通知,变更后的协议或相关内容一旦在相关的页面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协议或内容。本协议条款或相关内容变更后,如贵方继续在本平台进行网络直播,即视为贵方已知悉并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和相关内容。如贵方不同意本平台对本协议或相关内容所作的任何变更,贵方应立即停止在本平台进行的任何网络直播。
2、贵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平台可以立即解除本协议,不需要提前通知:
(1)本平台发现贵方违反对本协议所做的声明与承诺的;
(2)因贵方个人行为直接或间接给对本平台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其它义务;
(5)以消极、不作为等不符合本平台要求的方式履行本协议的(即使未构成违约),经本平台通知后【10】日内仍未改正的;
(6)因异常情形的出现,本平台认为贵方不适合进行本协议下网络直播活动,经本平台通知后【10】日内异常情形仍未消除的;
(7)因本平台业务调整,决定停止本协议所涉及的业务。
3、本协议终止后,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主播成果的权利归属与授权;如果根据中国法律,上述之约定无法实际履行的,贵方同意并承诺自本协议终止或双方后续合作中止、终止或解除之后,未经本平台事先书面同意,贵方不得将主播成果的全部或部分的发布、使用等相关的权利自行行使、转让或授权许可于任何第三方。
1、任何由于贵方声明不实或违反其声明承诺事项导致他方向本平台提起诉讼、索赔及/或导致本平台声誉受损之后果,贵方将承担本平台因此产生的全部直接及间接费用、损失及赔偿,其中包括本平台为诉讼支付的有关费用及律师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费用等。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贵方违反本协议下任何规定的,本平台有权视情形,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措施追究贵方的违约责任:
(1)暂时封停贵方的直播账号,直至贵方纠正其违约行为;
(2)永久性封停贵方的直播账号;
(3)永久性删除贵方的直播账号;
(4)拒绝贵方再次注册本平台的账号;
(5)暂时中止向贵方结算和支付网络直播费用,直至贵方纠正违约行为;
(6)将尚未支付给贵方的网络直播费用作为贵方支付给本平台的违约金,不再支付给贵方;如果上述违约金金额仍不足以补偿本平台损失的,贵方还应补充赔偿;
(7)要求贵方返还本平台已支付的全部或部分网络直播费用;
(8)本平台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先行向他方支付相关费用,再从贵方的网络直播费用中等额扣除,不足部分贵方应予以补足;
(9)本平台因此遭受任何经济、名誉上损失,贵方应予以全额赔偿并负责消除给本平台造成的不良影响;
(10)根据本平台运营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则等其他规定可采取的处理措施。
3、若贵方提供的网络直播内容不符合本平台的要求,本平台有权不予支付相关网络直播费用。
4、若贵方的违约行为遭到媒体曝光,导致本平台或网易云音乐遭受相应公关危机的,本平台有权要求贵方发表书面声明,澄清事实并向用户和/或本平台道歉。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且排除一切冲突法规定的适用。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贵方和本平台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1、本平台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协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本平台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条款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且具有约束力,本平台及贵方均应尽力使该协议设定的本意得到实现。
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作为解释本条款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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